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温剑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栾城区人民政府2016年5月11日第1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
温剑锋同志任区监察局副局长;
刘路发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富宝同志任区公安局副局长(副县级);
董晓莉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
韩福记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素娟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待遇);
张彦国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素生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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