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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万元“红包”为企业创新研发增底气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这是一笔不小的优惠让利‘红包’,不仅真正让我们有了‘获得感’,更是加速了我们企业科技创新研发步伐。”近日,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张丽娜有感表示。仅去年一年,该局就为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落实科技研发加计扣除923万元。区地税局不折不扣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助推科技企业创新研发。
        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一家科技创新研发型企业,也是河北省高技术电机产业龙头企业。该企业主要依靠技术创新研发新产品,拓宽业务领域,深耕大客户,开拓新市场,实现了业绩快速增长。因此,该企业一直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受益者。
        据了解,企业加计扣除是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数额含金量较高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其适用范围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研发活动。特别是新修订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外聘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以及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也纳入了加计扣除范围,这就大大节省了企业的研发成本,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更有利于引导企业增加研发费用投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底气。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加深企业对科技创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认识,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激发创新动力,栾城区地税局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为企业创新助力、为产业结构调整引路职能作用,在服务经济发展中主动作为,采取措施强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地生效,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助力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在实际工作中,该局努力为全区科技创新企业做好申报立项、审查确认等研发项目管理工作。积极与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沟通,通过联合举办专题实际操作培训,企业走访及科技政策宣讲等,让企业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范围和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帐簿,规范核算,积极做好申报准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简化、优化税收优惠申报流程,做到应报尽报;引导企业完善制度,要求企业及早对研发活动、研发费用等予以制度化,加强企业内部的部门协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注重资料的积累与报备,消除涉税风险,确保了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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