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栾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2、地址:区委南院
3、联系方式:88032575
4、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日
二、办事规程:自愿救助,填写救助人员登记表
三、社会事务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2003第24号令),根据《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人员进行救助。
对求助人员必须使行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首先,填写救助人员登记表。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
(一)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它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三)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四)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随身物品情况
对属上列情况的予以救助。
对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救助站本着先提供救助后,再查明情况。
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又不如实说明原因的不予救助。
在受助人员住站时,我们做到了以下几点:
1、提供就餐;2、提供住所;3、对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院治疗;4、帮助与其亲属或单位联系;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住所或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和交通工具。
(六)对女性的受助人员都是分室住宿,有女性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以上救助管理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栾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联系人:冯金武
联系电话:8803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