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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介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入学:凡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不得再组织升学考试。小学毕业会考成绩可以作为分班依据,学校应均衡分班和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 学生入学 ,学校负责为学生建立学籍。

       转学:却因父母工作调动、居住地变更等原因需转学的,应先到转入学校联系,同意接受后,由原学校出具转学信,到教育局普教股备案,再持学籍到接受学校入学,并将学籍表交接受学校存档。

       升学:初中毕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根据考试分数填报志愿,接受高中阶段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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