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出台的这份重磅文件中,为何特意点出“铊”? 原创 薛丽萍 中国环境
铊具有剧毒,每当提到铊,新闻里大都是一些恶意投毒案件和污染事件。
现实中,铊在诸多行业都有涉及,且地位非常重要。如果管控不当,铊进入环境造成污染、危害公众健康的可能性就很大。从2010年开始,我国也在逐步重视铊污染物的监测,从排放标准、例行监测、监测设备等多方面的保障工作都有所进展。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出台(以下简称《意见》)。本报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意见》在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要求中,特意点名了“涉铊企业”,指出要“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
为什么是铊?
铊的危险性和毒性都很大,仅微量摄入即可致死。因此铊化合物是世卫组织重点限制清单中列出的主要危险废物之一,也被我国列入优先控制的污染物名单。
尽管如此,铊的地位却非常重要。铊被广泛应用于如国防、航天、电子、通讯、卫生等重要领域,2018年欧盟发布的《关键原材料和循环经济》报告中将铊列为27种关键金属之一。
具体到哪些企业会涉及铊的生产?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彭克俭对记者解释,铊在自然界中比较分散,喜欢跟硫化物“结伴”,一般的硫化矿中,都会伴生一定量的铊。具体到行业,比如有色金属选冶压延,黑色金属(如钢铁、锰等)选冶压延,化工行业、废弃资源回收利用、硫酸工业、电池行业、电子行业等,其中前四种,往往和生态环境系统“打交道”更频繁。
“铊和这些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简直可以说是形影不离。” 彭克俭感叹道。她向记者解释,铊涉及企业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自涉铊企业购买原料开始,那些伴生矿中就存在铊。之后的环节中,涉铊企业的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冷却水、循环水、废气、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废渣、污泥、水淬渣、机头灰、瓦斯灰以及烟尘)还有产品、副产品都可能存在铊。
“水往低处流嘛,水是流动的,那些直接排进水体里的铊污染物传播速度是最快的。” 彭克俭补充,那些含有铊污染物的扬尘也好、固废也好,污染相对来说有限,最终都要通过水来扩散。“比如那些污染烟尘是随着降雨进一步扩散,伴随着雨水冲刷,最终汇集到地表径流。”
这样一来,铊污染就可能会危害到群众的饮用水水源安全,铊从自然界经由涉铊企业,最终与公众生活紧密相连。
本报记者经梳理发现,近年来涉铊的水污染事件频发,曾引起多方注意。
2016年,江西某公司违规排放废水,导致袁河及仙女湖镉、铊、砷超标,导致当地水厂取水中断,部分城区停止供水。
2017年,陕西某铜矿公司违法将含铊元素严重超标废水排入嘉陵江,造成嘉陵江广元段水域铊超标4.6倍,广元城区因此供水中断36小时。
此外,还发生过多起事件:2020年湘江干流衡阳段铊浓度异常、2021年嘉陵江甘陕川交界断面铊浓度异常和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饮用水水源地铊超标事件。
图为嘉陵江铊超标事件中涉事企业成州锌冶炼厂。图源人民安全网
从“监测靠鱼”到设备全覆盖
那么水体中的铊污染,是怎么样被发现的呢?我国又做出了什么样的努力?
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环境风险与应急研究中心主任林朋飞告诉记者,我们国家最早在突发水污染事件中关注铊,是因2010年广东自来水例行监测时发现北江水源存在铊超标情况。那时,部分冶炼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无除铊工艺,因此,矿石中含的铊会进入污水,最后排放进入水体。
到2013年,贺江铊重金属污染发生了5天后才被发现,这一事件曾被媒体广泛报道。
当时让铊“出圈”的,是一位水质专家。据中国经济网报道,水质监测专家、珠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原副总工程师曹永旭曾表示,类似铊等很多重金属,不在水质监测范围内,监测水中这些重金属超标与否,全靠鱼。此番言论引起网友争议。曹永旭也解释了原因:一是铊这样的重金属,并不在常规的水质监测中。二是并非政府不想监测铊这些重金属,主要是条件限制。监测铊的设备都是进口仪器,对存放环境要求十分高,要求是无尘的。一套设备200万元。
图源人民网截图
随着生态环保的投入越来越大,能力越来越强,这两类问题早已被攻破。这背后既有排放标准的保障,也有把铊纳入例行监测的支持,还有监测设备的覆盖。
在制度方面,目前国家标准涉铊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包括《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5ug/L;《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修改单、《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 修改单、《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修改单等,规定了相关行业的标准限值。
有“有色金属开发之乡”之称的湖南省,率先做出了调整。2013年,湘江地表水监测断面出现铊指标异常,在发现问题并解决后,2014年,彭克俭负责编制了第一版湖南地方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14),于2015年正式实施。之后,广东、江苏、上海、江西等地也制定了铊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例行监测也助力铊从水体中被发现。林朋飞表示,目前铊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特定指标来监测,因此,在水源地例行监测过程中会关注铊指标。很多铊污染事件,都是在例行监测中发现的。
林朋飞说,目前的铊污染,一般采用ICP-MS来监测,ICP-MS设备较贵,原来很多地方监测站没有普及,目前已在地市级监测站基本普及。环境监测可以说是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眼睛”。配上了设备,就能为监管提供支撑。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朱瑞瑞告诉记者,现在湖南省监测中心和驻市监测中心全覆盖,都有ICP-MS监测仪器。
那例行监测有监测频次限制,日常安全该怎么保障?林朋飞解释,目前有ICP-MS的在线监测设备,可以用于河流日常监管,就可以提前发出预警。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也有很多地方在在线监测系统方面进行探索,虽然技术有难度,但之后是各地探索推动监测铊污染的一个方向。
于是,铊污染监测终于从“监测靠鱼”逐步走向设备全覆盖之路。
压实涉铊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意见》近日出台,从“十三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到“深入”,意味着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意见》把要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单拎”出来,列为与“水、气、土”三大保卫战并行的要求。此次《意见》在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要求中,特意点名了“涉铊企业”,是出于什么样的考量?
林朋飞解释,此前频发涉铊的水污染事件,一些省市出现地表水监控断面铊的异常现象,说明存在一定问题。《意见》予以突出,主要是为了防控相关环境风险,摸清涉铊企业底数,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今年4月份,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涉铊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图源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
对于涉铊企业,《通知》表示应压实涉铊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和红线意识,不断完善涉铊风险管控制度,全面开展自查提升,建立问题台账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对于公众最关心的饮用水安全,《通知》也加强了保障。《通知》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涉铊监督和预警能力建设。根据涉铊企业清单和水文资料,全面摸排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风险。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地的涉铊企业,要以确保下游水源地水质达标为目标,加强排放监督管理。对存在涉铊风险的饮用水水源地,要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试点布设水质生物毒性监测预警。
此外,《通知》要求全面摸清涉铊企业底数;对照新排放标准依法加强涉铊企业监管;加强铊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是此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原则之一。此次《意见》突出“涉铊企业”,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正是环保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是我国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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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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